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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yuanban 来源:http://www.hbcszyxy.edu.cn/ 时间:2018-10-31 14:41:58 点击:19925次

本学年度工作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的要求,由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办公室编制并发布。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统计期限为201791日—20188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度,我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学校新闻166条,发布公示公告信息26条,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01条,广播节目350余期,学校《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学报》出版4期,发稿71篇。通过校内文件的形式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其中通知类文件95条,请示类文件9条,决定类文件7条,通报类文件4条,报告类文件2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此外,各职能部门和系部通过网站发布了大量通知公告和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章程、内部管理体制、现任领导、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党政工作信息。主要是指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有关会议材料以及相关统计数据等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开学校教室、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学生宿舍等公共资源信息。

4、招生考试信息。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一是依托学校招生信息网,将其作为学校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同时借助社会网络、报纸等媒介,发布学校招生简章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提供学校历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以及专业设置介绍等信息。二是开通招生录取过程信息查询通道,方便考生实时查询录取进展情况、录取结果以及通知书寄送等情况,并在网站上对招生的关键时间、关键事项作重点提示。三是在学校官网上面公开作出禁止有偿招生承诺,及时公布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学校每年6月至9月向社会和考生提供实地、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咨询服务,全方位为考生提供服务,积极回应考生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四是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学校于201884日联合湖北教育报刊社、华中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等媒体机构共同发起举办“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校园开放日暨湖北省第十一届专科专场大型高招咨询会”活动,为考生提供一站式、面对面咨询服务。五是通过学校教育培训处官网、合作办学单位、招生简章、校内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让学生及时了解到最新的专本科衔接教育和成教自考信息。

5、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一是预算公开。根据《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于201835日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反应,加强舆情研判,及时解疑释惑,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二是决算公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于2018831日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履行了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了决算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三是收费公开。通过学校公告栏主动公示了《201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确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等标准,确保了收费的公开、公正、透明。四是物资设备招投标。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的要求,落实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对于合同、公告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

6、教育教学信息。借助互联网和数据采集平台以及《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通过学校官网及时公开发布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

7、对外交流与合作。2017925-29日,美国明尼苏达州里沃兰德社区学院来我校交流访问。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补充条款。我校学生可以通过该校的语言测试体系,免考雅思进校学习并就读本科。2018320日,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学院来我校就会计专业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研讨,并就学分对接、办学模式等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一致。目前我校已输送两名学生进入到澳洲格里菲斯大学就读本科。2018518日,学校与德国IST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及酒店行业协会三方签署《中德高校校际合作与双元制教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签订了双方《中德教育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书》,确定了合作伙伴关系及未来合作计划。目前我校已有5名学生正式通过了德方的选拔,正积极办理手续,准备进入项目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公开工作让师生及社会更加了解此项目,学校接受各界的监督,在不断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的情况下办学更加成熟,生源质量逐步提高。学校实训与国际合作中心及时更新部门网站信息,让在校学生及时、便捷地了解到我校留学项目及国际合作办学的有关信息。

8、其他涉及学校师生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信息。主要包括: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生评奖评优(含奖助学金评定)的政策、办法和结果,学费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率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学校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维修及改造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网络平台:通过学校网站、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学情直通车”以及QQ群等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媒介:以纸质文件、简报、学报、学生刊物等形式面向全校和社会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各类会议: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年度工作会、教学工作例会、学管工作例会、专题工作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有关会议公开相关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91起至2018831日,学校未收到申请公开的申请,无申请公开收费、减免等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通过学校网站、专题网站、QQ群、官方微信、各类会议、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公示栏、公告牌等多渠道了解和掌握学校信息,确保信息的渠道畅通,内容全面、丰富、详实、准确。学校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肯定。同时也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如扩大信息公开的工作范围,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等。学校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软硬件建设,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服务。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较之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和系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仍然存在部分职能部门和系部公开的信息缺乏主动性;二是部分职能部门和系部公开的信息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内容严重滞后。下一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鉴于部分职能部门和系部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学校将以学院办公室为主要抓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细化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将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学校章程、促进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手段,加强民主管理与社会监督,推进依法治校。同时,加强搜索信息的便捷度,不断增强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的信息互动,加大职能部门和系部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