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周三)至4日(周六)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照常上班、上课。其中,4月28日执行周四的教学计划,5月5日执行周五的教学计划。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 院办公室、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